当前位置: 主页 > 护理 > > 详情
每日视点!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十一部门:生美机构不得违法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医疗美容活动

来源:北京商报  2023-05-04 16:51:16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5月4日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、公安部、商务部、国家卫健委、海关总署、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网信办、国家中医药局、国家药监局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明确,加强生活美容行业管理。生活美容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美容美发行业协会的指导,充分发挥其在规范行业行为、实施行业自律、开展行业自查自纠方面的作用,倡导在生活美容机构张贴“不得提供医疗美容服务”等警示语,引导生活美容机构依法诚信经营,不得违法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医疗美容活动。

猜你喜欢